换设备、换车、换家电……12个领域更新换新细则全面出台!
2024-10-01 12:55:45
球速体育官方网站《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印发后,设备更新项目申报通知,以及工业设备、用能设备、环境基础设施、营运船舶、营运货车、新能源公交车、农业机械、老旧电梯等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提交补贴申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发布,明确各地自主确定补贴“8+N”类家电品种,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与地方资金,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各地自主确定上述8类家电的具体品种。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习惯、消费市场实际情况、产业特点等,对其他家电品种予以补贴并明确相关补贴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 各地要统筹用好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资金,结合实际制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 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
● 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 各地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消费者交回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给予补贴。
● 发现以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不予补贴,明知为不合格产品作为换新产品的视为骗取补贴处理。
各地根据《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青海、湖北云南等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当地家装厨卫焕新的相关细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我国将在27个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并设定到2027年的更新目标。
石化化工行业、钢铁行业、有色金属行业、建材行业、汽车行业、工程机械行业、重型机械行业、基础零部件与基础制造工艺行业、工业机器人行业、工业母机行业、船舶行业、航空行业、石化通用装备行业、轨道交通装备行业、农机装备行业、医疗装备行业、电力装备行业、食品行业、纺织行业、轻工行业、医药行业、电子组装行业、电子元器件和电子材料行业、锂电池行业、仪器仪表行业、光伏行业、民爆行业27个重点行业领域。
其中,钢铁行业到2027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汽车行业到2027年,实现汽车及零部件生产效率、能耗、环保水平及产品质量等再上新台阶。工业机器人行业到2027年,全产业链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包括推进火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输配电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推进光伏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稳妥推进水电设备更新改造、推进清洁取暖设备更新改造、以标准提升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10项重点任务。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建筑节能改造共10项重点任务。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籍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具体标准按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执行。
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 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更换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应移交给回收服务网点等渠道,相关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上传溯源信息。
● 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 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2024年计划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各地对4万余台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
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